提问

2007年4月入职企业到2014年7月26日辞职,2014年8月17日又入职同一家企业,至到2017年3月辞职,请问2007年4月-2014年7月社保费能否追缴,如不能的话,能否上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在此期间没交社保费,造成不能补交所产生这么多年的损失? 谢谢!

广东-佛山 发表于:2017-12-04 16:28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佛山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佛山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