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03年国企改制实施方案表明企业改制后总股本设置为500万,企业董事长所持股本不低于总股本的25%,即董事长应交125万以上,但是他仅仅交了30万就把国家鼓励全体股东参与改制的承债式出资150万的国有股直接主观故意记在了自己的名下,,从2003年至今连本带利已经非法所得高达330万元,,全体股东想控告董事长职务侵占罪,能不能成立?

辽宁-朝阳 发表于:2018-12-2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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