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的交通费和餐补费需要缴纳个税吗?
人
发表于 2020-07-23 17:13
向TA提问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因此,个人取得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按当地规定,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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