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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租住公租房?

大律师网 2020-06-03   人已阅读
导读:在申请公租房的租客里边,住房保障部门会对房屋实行动态复查,对不符合入住标准的,要求更换承租户或收回空置住房。那么哪些情况不能租住公租房?下面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情况不能租住公租房?

哪些情况不能租住公租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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