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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在哪执行?

大律师网 2020-11-05   人已阅读
导读: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那么监视居住在哪执行?下面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监视居住在哪执行?

监视居住在哪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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