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期

侵占罪

更新时间:2022-08-09  
导读: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那么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下面,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疑惑。

相关关键词:

相关文章

相关图片

相关视频

相关咨询

相关案例:
1989年6月至1992年8月,原审被告人傅智敏采用将本单位公款转账到海盐钢家具厂、硖石金昌五金建材装潢商店、如意饭店、顾建强运输户或开具农行现金支票套取现金及从本单位领取备用金的方法,挪用公款56175.71元未退还。最终法院认定为犯侵占罪,具体情况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小编来了解下吧。

编者按:历史总是在摸索中前进,人们的法律意识总是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才会提高。我们国家有很多法盲。本文主要整理的是侵占罪的相关知识和案例,希望大家能够在现实的血的教训中,分清是非,保护自己。如果您在阅读后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往期专题

联系编辑部 欢迎投稿或合作

联系电话:400-668-6166

联系QQ:2851289666

电子邮件: 2851289666@qq.com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