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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

大律师网 2020-12-09   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了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那么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下面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

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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