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期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2022-08-09  
导读: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在本期百科知识中,大律师网将为您整理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以及各地的立案标准的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的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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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间,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上海德英真空照明设备有限公司修理工期间,利用维修公司售后产品和保管公司仓库钥匙的职务便利,从公司位于本市邯郸路524弄15号地下室仓库内,私自提出真空泵及真空泵零配件,先后用于向吉尔生化(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为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巨高温线缆有限公司、华胜电脑雕刻公司、同济大学、上海科利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宁瑞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智诚科灵仪表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高丰医疗电器有限公司、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白鹭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彩迩文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销售及维修,并通过现金或转帐的方式收取销售、维修款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某以销售、维修不开票或以上海瑞研真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开票,将上述款项占为己有。

编者按:大律师网提醒,因为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故各地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立案标准越高,控制在5000至20000元之间。如果您对于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还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大律师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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