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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要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2020-07-17    人已阅读
导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交警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也会有错误的时候。因为毕竟是公职人员,这错误要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如何进行重新认定?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要怎么办?

  有两种办法:

  1、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如何进行重新认定?

  (1)拟写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包括首部、主文、尾部三部分。首部主要有:一是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二是被申请人是哪个公安机关;三是重新认定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等。主文应当写明何时接到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如有证据或证据线索也应写明),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何具体要求,尾部应写明申请重新认定的年、月、日。注意不要写成拟写申请书的年、月、日。

  (2)注意事项:在拟写申请书时,应注意弄清楚以下几个间题:一是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车辆所有人、当事人的单位以及其负责人、当事人的雇主等都不能成为重新认定的申请人。如果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或死亡,其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如果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及无近亲属,可以请法定代理人提起重新认定,但申请人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只是以代理身份出现。二是被申请人是认定责任单位,而不是个人。这里有很多当事人会认为是某个办案人员办案不公,认定责任有偏向性,而对办案人员进行申诉,要求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这是错误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不是某个办案人员认定的,而是公安机关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主体做出的。所以。被申请人是指某个公安机关而不是个人。三是第三人,这主要是在责任重新认定时,利于第三人进行申辩,因为上一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责任认定不当需要变更时,会涉及第三人的责任变动,从而在行政处罚、损害赔偿等方面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有必要让第三人到场申辩。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申请认定者,均为申请人,则不存在第三人。

  (3)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责任书后,30天内会做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并会及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后,应在五日之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的决定。这里要注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有一次,也就是说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要怎么办?”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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