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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程序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劳动诉讼起诉范本 2018-07-25    人已阅读
导读: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申请财产保全是劳动者为了可预期的合法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当然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才可以的。那么,大家知道劳动诉讼程序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吗?针对此疑问,大律师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大家解答,一起去了解一下!

  劳动诉讼程序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可能导致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劳动者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财产保全的书面申请即可,由仲裁委审查后依法移交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诉讼程序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可能导致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依旧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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