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多源于日常生活,日积月累,很多事实和道理说不清道不明,法律往往难以为当事人提供直接有效的帮助。对于婚姻家庭纠纷,采取调解方式解决具有一定的优势。婚姻家庭纠纷的性质适合调解。调解具有自愿性和灵活性等多重优势,对解决纠纷有促进作用。调解可以为当事人留有颜面,保持继续友好交往的可能,有利于社区和家庭的长久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