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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仲裁院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推行仲裁“十办”新举措

大律师网 2020-09-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社系统党风行风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仲裁维权不求人”,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推行十项便民新举措,实现服务事项“简捷办”、高频事项“提速办”、关联事项“打包办”、便民事项“网上办”服务新模式。   一、争议案件打包办。市仲裁院将劳动维权、工伤维权等关联事项“打包办”,对于到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工伤失业保险科维权的劳动者,明确为仲裁部门受理的,可直接指导当事人按仲裁预约流程网上立案,避免劳动者维权时多头跑、往返跑。   二、信息共享联动办。与社保局、医保局、劳动关系科积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对劳动合同备案、不定时工作制审批和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事项的信息共享,快速掌握企业用工情况,提高仲裁办案效率。   三、仲裁庭审选择办。市仲裁院为群众提供双向选择的庭审模式,当事人既可选择现场庭审也可选择互联网庭审,为异地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维权提供了方便,真正做到维权服务“零成本”。   四、立案受理容缺办。市仲裁院实行“容缺受理”立案机制,对于来立案的当事人未一次性交齐全部立案所需材料的,可先予立案登记,通过邮寄等方式补齐相关材料,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让群众“少跑腿”。   五、农民工资提速办。为快速高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落实“护薪”行动,市仲裁院成立农民工讨薪“速裁庭”,开启快立、快调、快裁的“绿色通道”,加速农民工讨薪之路高效畅通,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纠纷化解多元办。在仲裁院和“六区”调解室设立法律援助咨询窗口,建立首问负责、多元化解劳动人事纠纷新机制,将仲裁服务延伸至街道、社区,真正做到维权服务“零距离”。   七、流动仲裁就近办。为践行“人民至上”、“服务至上”工作理念,市仲裁院设立流动仲裁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家门口”、“厂区内”,由“坐堂审案”变“下沉办案”,方便群众维权,减轻当事人诉累,打造真正让群众满意的人民仲裁庭。   八、集体案件挂牌办。对于集体争议案件,实行仲裁院院长挂牌督办制,由院长、庭长及骨干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对案件审结情况进行跟进和监督,确保集体争议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维护集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九、企业纠纷自己办。加强企业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调解组织主渠道作用。在百大项目、重点产业和工业园区等信誉好的大中型企业中组建企业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规范企业用工和化解劳动纠纷,促使争议源头治理落到实处,力争将劳企纠纷稳控在前沿。   十、预防争议建议办。大力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建议制度,针对劳动纠纷较多的企业,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后,及时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向企业推送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指明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达到“审理一案、规范一企、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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