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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的无罪辩护 律师该何去何从?

大律师网 2019-01-11
导读:2019年1月7日,天津公安已对束某某(男,51岁,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权健集团 跌落神坛】

  2018年12月25日,医疗领域自媒体丁香医生的一篇《百亿保健帝国,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将权健公司推向风口,文章称,三年前,内蒙古女孩周洋的父母误信权健疗法,耽误了周洋的癌症治疗,最终她不幸离世,年仅4岁。离奇的是,周洋过世后,一份宣传文件反而宣扬“周洋生殖细胞瘤被权健秘方治愈”。周洋父亲将权健告上法庭,却被判决无法证实侵权信息出自权健官方,周洋父亲败诉。

  2018年12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称,天津市政府方面高度重视此事,已责成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网民关注的诸多问题展开调查核实。一天后,天津市副市长康义也公开表示,“经过初步核查,天津权健公司部分产品涉嫌存在夸大宣传问题。”

  2019年1月1日,天津市的公安干警没来得及休假,便依法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进行了立案侦查。

  2019年1月2日,天津公安对在权健肿瘤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朱某某立案侦查。

  2019年1月7日,天津公安已对束某某(男,51岁,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曾经的百亿“直销”帝国,在短短十余天间跌落了神坛。“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句无间道经典台词被网友用在了束昱辉与他的“权健帝国”身上。

  目前权健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把直销演绎成传销,涉嫌传销犯罪;二是虚假宣传、夸大疗效,涉嫌虚假广告罪;三是打着中医的幌子欺骗消费者,涉及非法行医罪。具体裁定还要看审判后决定。

  【权健集团 律师不接】

权健的无罪辩护 律师该何去何从?

  “权健的人来找我,说愿意出高额费用,让我们给束昱辉做取保候审,甚至要求做无罪辩护。”

  北京某律所律师对媒体说,“我们所没有人会接他们的案子。”

  1月7日,权健实控人束昱辉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后,“权健”就成为了烫手山芋,让许多律师事务所避之不及。

  一般而言,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是律师个人的事,律师不接受客户的委托也是律师个人的事,接不接受都是律师个人权利,无可厚非。

  但是,不接受客户委托、不接受客户的案件,却向媒体披露客户要约的内容,实在是有违律师的职业道德。

  虽然,权健集团已经臭名昭著,因民意和舆论的压力导致律师不敢接这个案件,也是情有可原。

  问题在于,律师出于非法律的原因、非法律的外在压力的情况下,却以法律专业的角度去开释不承接客户案件的缘由,这种“姿态”就更不应为法律专业人士,尤其是律师所采用。

  刑事案件辩护难做,这几乎是律师界不成文的“共识”。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往往要承受两方面的压力:一是道德风险,即世人眼里的刑事律师,是“为坏人在说话”;二是政治风险,即律师在法庭上,面对的是国家为代表的公诉机关,律师与公诉人在对抗。

  而律师的辩护真的是这样吗?

  没有律师为权健辩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显得更外讽刺。律师作为辩护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律师应该坚持法律人的信仰。

  最近的张扣扣案更是如此,哪怕张扣扣的罪行残忍至极,甚至有人说道:“张扣扣,值得同情,其罪当诛”,但张扣扣的辩护律师依然尽职尽责,充分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保证被告人的辩护权得以实现,才有了那一份教科书般的辩护词。

  权健的案子要怎么判?

  必须经由法庭审判来确定权健的罪行并量刑,这是权健应得的惩罚。但这种惩罚同时也是权健的合法权利,即保证权健在法律框架内受到惩罚。

  如果对权健进行法外施恩,则是对权健受害者的侵害。相反,如果对权健进行法外施刑,公众就不知道权健所受刑罚与其行为是否相当。

  舆论说的不算,法律说的才算!

  无论媒体披露的权健所作所为有多恶劣,从法律上讲,这些都不构成剥夺权健应有的法定权利,即辩护权。

  正是辩护权的存在,才有了辩护律师的意义。

  拥有合理合法辩护权的案件,才能在审判中得到公正的裁决。作为未审判的案件,权健当然有无罪辩护的法定权利,律师也有为权健无罪辩护的可能性。实际上,权健的直销执照,也正是权健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根据。

  上文也强调了,律师接不接案件,和律师有关,与他人无关。但如果,律师把与客户的要约披露出来,成为一种宣传自己“拒绝为坏人辩护”的高大形象时,就混淆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是极其不专业的做法。

  律师不接权健的无罪辩护,合适。

  但律师披露客户要约,不合适。

  “法律没有信仰,便形同虚设”律师可以不接权健的案件,但请维护律师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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