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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夫妻协议离婚后的债务偿还归哪一方?

2018-05-22 浏览:
导读: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夫妻一方在外借款不是用于夫妻生活,导致债务偿还问题,那么2018年夫妻协议离婚后的债务偿还归哪一方?

  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夫妻一方在外借款不是用于夫妻生活,导致债务偿还问题,那么2018年夫妻协议离婚后的债务偿还归哪一方?

  【案情简介】

  甲男与乙女结婚多年,女方是家庭主妇。男方做生意,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负债上千万,所借款项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是男方因欠债被债主追债,限制了其人生自由,女方也多次收到债主的催债、逼债,感觉自身的安全受到了威胁,便委托律师帮忙处理。

  【案件结果】

  考虑到男方的具体情况,律师将双方和债主均约在一起,首先协商离婚协议条款,女方同意放弃房屋的所有权,由男方将房屋卖出后偿还银行贷款及所欠债务,对于超出部分的债务,由男方自行偿还,同时与第三方债主签订协议,约定男方与其的债务均为个人债务,女方在离婚时放弃房屋所有权后,债主不得再对女方进行催讨。于是,一个案件通过男女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的方式得以解决。

  【律师点评】

  该协议将第三方债权人对该笔债务的承担方式进行了分配,女方通过配合男方将房屋及时过户让渡相关利益来保证自身不会承担更多的债务,强调的第三方的“明知”女方虽然没有分的房屋的产权,但是也省却了举证及诉讼等程序,换回了生活的平静。

  【参考法条】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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