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5月7日关于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和起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二)中,第七十九条规定:
1、违法经营金额超过5万元的,经营单位违法经营金额15万元以上;
2、个人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
3、非法经营5 000份报纸或5 000份期刊或2 000多本书籍,或500多份音频、视频和电子出版物(盒子)
4、虽然没有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因非法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行政处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两年以上;
(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危险的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经营食盐
[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一次罚款作为法定标准刑罚的参考点]
非法销售20吨或30吨以下盐的,处拘役或罚款。非法销售30吨盐的,处一年徒刑,每增加六吨,刑期增加一年。
因非法经营盐和非法经营10吨盐而受到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他被判入狱六个月。每增加2吨,判刑增加六个月。
【五年及五年以上法定标准处罚参考点】
非法经营50吨盐可处以5年监禁。每增加10吨,刑期就增加一年。
对非法经营食盐和非法经营25吨盐,处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每增加十吨,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增加一年。
[单位罪犯法律责任的标准参考点]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累犯非法代理销售食盐,依照前款法定基准刑的参照点处以罚金的,升级为拘役;拘役的,升级为有期徒刑;拘禁的,升级为没收食盐。有期徒刑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定额监禁不超过5年的参考点及刑事拘留的法定标准刑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产品生产、批发的,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罚为一年有期徒刑:
(1)违法经营金额为5万元,非法收入超过1万元;
(二)非法经营单位50万元,或者非法经营单位10万元;
(三)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和非法经营的,处二次以上行政处罚,金额二万元。
【五年及五年以上法定标准处罚参考点】
如果烟草制品的非法经营特别严重,法定基准判刑为五年徒刑。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一次罚款作为法定标准刑罚的参考点]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少于一百五十万元的,处罚金;少于一百五十万元、二百万元以下的,处拘役刑罚;二百万元以下的,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五年及五年以上法定标准处罚参考点】
如果非法经营的电信业务金额为500万元,则为五年徒刑。每增加10万元,判刑将增加一个月。
[单位罪犯法律责任的标准参考点]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那些打算被判处长期监禁的人将被判处10%以上的徒刑.
非法经营出版物
[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一次罚款作为法定标准刑罚的参考点]
非法经营管理金额10万元或非法收入3万元或5,500份报纸或5,500本书籍或2,500本书籍或音像制品,550件以内的电子出版物(盒子),属罚款;超过1万元以下不到12万元或非法收入超过3万元不到4万元或超过5,500份报纸或不到6,000份报纸或超过5,500种期刊或少于3,000本书籍或超过3,000本书籍或音频 - 视觉产品,电子出版如果少于600件(盒子)的550张(盒子),则判处监禁;
非法经营金额为12万元或非法收入为4万元,或6000份报纸或6000本书籍或3000本书籍或音像制品,电子产品600(盒)的出版物为期六个月。每增加犯罪金额3000元或非法收入800元或200份报纸或20本书或20本电子出版物(盒子),判刑增加一个月。
可以的,按照法律规定,缓刑要符合两个条件:1、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另外,需要注意累犯和犯罪集团不是用缓刑,如果您的大伯不是累犯的话,需要具备上述2个条件才能适用缓刑,非法经营罪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