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一)本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
第一,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现;
第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第三,合同诈骗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骗行为;
第四,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两者的关键。
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
3.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4.看行为人在违约以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5.考察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犯合同诈骗罪罪的一种,两者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的财物,但两者在犯罪客体、客观方面和犯罪主体上具有不同之处:
(1)、在犯罪客体上,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中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当事人上合法利益;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合同诈骗罪表现为以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则多种多样。
(3)、在犯罪主体上,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诈骗罪则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