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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多久?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2019-10-08 浏览:
导读: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义务是各用人单位保守自己商业秘密的常用手段。那么大家知道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多久?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

竞业限制条款是什么

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多久?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于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为必要。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怎么认识竞业限制的期限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确定竞业限制的时候都会考虑以上几点,尤其是该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的时间和员工掌握该商业秘密的程度和技术水平的高低。商业秘密的类型和性质不同,其保密期也不同,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确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只要上述约定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长竞业限制期限,并且给予劳动者合理的补偿即可。但各地对于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有不同的规定。比如说,《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市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和《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根据员工涉及的技术秘密密级、所处保密岗位或者受到的特殊训练等情况而定,一般为2至5年;超过5年,应当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总之,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的,竞业限制的期限是2年。但是不管竞业限制期有多长,一旦商业秘密被公开,成为公知的信息,竞业限制条款就自然失效,员工不再受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

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

  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

  本文认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存在约定为主,法定为辅的内容。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

  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们认为”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

  2、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

  我国的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仅有司法解释作支撑。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就适用司法解释。

  3、对支付标准仅有司法解释,法律尚无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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