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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2020-03-26 浏览:
导读:交通事故是我们常见的事故,这些事故都是由于驾驶员不谨慎造成的。那么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

  (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

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 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2、 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出现道路交通事故怎么办?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规定的内容,该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后面的文中,我将用打122来代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第二款规定,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打122。

  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4号令)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第二款规定,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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