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房屋抵押登记的,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身份证明等必要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1、准备的资料:房产证的原件、房产证额复印件,身份证,婚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或者离婚证)、收入的证明、社保的明细等;
2、银行预约时间,到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需要房产证上产权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到银行);
3、抵押的审批通过后,到房交所办理抵押的登记;
4、到房交所将做了抵押登记的产权证拿出来,再把做了抵押登记的产权证送回到银行,等待放贷;
5、一般的情况抵押贷款在一个月左右(30个工作日)。
可以。
首先要预约银行还款,一般需要提前预约还清贷款的第二天去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打印证明,预约房产交易中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一般预约不到当天,大概需要3天时间),去现场办理,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当天可以办理完成,拿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