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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判决迟来25年

大律师网 2011-08-25    人已阅读
导读:钟枚生举着让他悲喜交集的无罪判决书   35岁的钟天安,一辈子也不能忘记父亲钟枚生见到无罪判决书的那一刻

  



 


钟枚生举着让他悲喜交集的无罪判决书


 


  35岁的钟天安,一辈子也不能忘记父亲钟枚生见到无罪判决书的那一刻:浑身发抖,十多分钟里一句话也说不出,眼泪直流。


  50年前,(湖南)益阳沅江农民钟枚生被以集体偷粮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50年后,一直申诉的他,偶然间看到了25年前的无罪判决。


  “人生有几个50年?人生有几个19岁?”2011年7月21日,钟枚生面对记者,压抑着痛苦发出追问。


  他今年69岁,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劳改犯”的阴影里。


  针对这一情况,沅江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查了案卷才能给予回复。钟枚生的律师枚生已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因粮获罪


  沅江共华镇宪北村,是洞庭湖区围湖造田形成的村落。50年前,那里叫赤山公社宪成大队。


  1942年,钟枚生出生于此,雇农后代。不到17岁,他已成家。


  他是大队的基干民兵(基层骨干民兵)和仓库保管员。


  1960年,对中国来说是一个特殊年份,正值“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全国大面积缺粮。钟枚生和其他农民一样,都在大食堂里吃饭。


  很多钟枚生的同龄人,都在回忆中提到“饿”字。洞庭湖畔是湖南乃至中国的粮仓,沅江正是洞庭湖的核心地带之一。即便是这样的鱼米之乡,在1960年,粮食短缺问题也非常严重。


  “男社员每天6两米,女社员每天4两8,一个月1两8的油,根本吃不饱。”钟枚生回忆。


  他的同龄人都记得这个“饿”,尽管洞庭湖区是湖南乃至全国的粮仓,尽管沅江位于洞庭湖区核心地带。


  今年63岁、曾跟钟枚生一个食堂的曾敬文说,他当时在读书,经常吃野菜和苎麻根磨成的粉子。放学路上,碰到送粮的车,就偷一些粮放进书包,回家把书包放凳子上,用棒子搓,把谷搓成米后生吃。


  正是这年年底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改变了钟枚生的命运。


  在他的描述中,那是一个寒冷的晚上,生产队长冷某开会回来,来到仓库,找到他和另一个社员李某,说要转移几百斤粮食。


  “当时,队长让干什么就得干什么。”钟枚生说,他没有任何迟疑,3个人一起挑出了几百斤粮食。这些粮食的去向,是“草堆里,到处放”。


  在后来的判决书中,他们被认定挑出“稻谷七百多斤,高粱一百七十七斤”。


  尽管按照钟枚生的说法,他“颗粒未分”。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当地又发生了一起更严重的事情。


  上交粮食时,45户社员利用送粮的时机,偷走粮谷1512斤。


  集体盗粮,这在当时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公社派人追查,目标锁定了钟枚生,因为他是保管员,他之前偷过粮,开了先例。


  被抓那天,钟枚生正在地里干活。他说,突然来了几个不知是民兵还是公安的人,把他押了就往大队食堂走。


  65岁的村民王克油说,他父亲当时在野外打野鸡,看着钟枚生被抓走。


  “要我跪,我不跪,他们中的一个人,一脚踢在我腿上,我跪倒在地,他们顺势把我双手反着向上抬,我头贴在地上,他们踢我。”钟枚生说,他的右肋一到阴天就疼,就是那时落下的。


  他认为,自己之所以出事,是因为牵涉到自己的感情纠纷,有人要整他。他被抓后,有人提出要判他十年徒刑,但当时公社武装部长不同意,说他家是贫下中农,不好判,除非把“阶级(成分)”提起来。


  后来,他父亲的阶级成分由“贫下中农”变成了“地主”。


  他被判了十年。


  审判是在食堂举行的,旁听者都是社员。


  钟枚生说,当时,他还有一个辩护人,那是和他一起做过基干民兵的村民,“他们安排的,完全走过场。”


  他的父亲,带着高帽子,被押在一边陪着。


  王克油回忆,直到后来,一开斗争会,钟枚生的父亲就要站在前面,“那是吃了亏。”


  囚犯岁月


  从基干民兵、仓库保管员,突然成为阶下囚,在那个年代,无异于坠入深渊。


  钟枚生说,听到宣判时,他还是坚信自己无罪,只是觉得很委屈,当时他有一个强烈的想法,冤情总是会被洗清的。“不是经常说,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不会错抓一个好人吗?”


  带着这种虔诚,钟枚生进了位于澧县的劳改农场。他入狱后几个月,法官送来了他妻子的离婚协议。


  他以加倍的热忱投入到劳动生产中。有几件事,他记得特别深刻:


  在修复垮掉的大堤时,13个人一组干活,别的组都是11个人挑土、2个人上土,他却让其他12个人挑土,自己一个人上土。


  在守棉花仓库时,他发现一个石灰仓库起火,但是,那个仓库在他们的活动范围之外,其他服刑人员不敢过去。他大声喊,大家立功的时候到了,要是加刑就加他一个人。在他的鼓动下,大家跑了过去,及时灭了火,仓库只烧掉了一个角。


  他当过一段时期的用牛组组长,一次,洪水冲垮了垸子(类似于堤坝),其他人都跑了,他想起垸子里还有6头牛,涉险把牛赶到大堤上。结果,牛保住了,但洪水冲走了他自己的所有物品,包括一直保留的判决书。


  他说,劳动为自己带来了荣誉,他先后立过特等功2次,大功3次,其他的小功还很多。这些荣誉并没有为他换来减刑。在农场服刑之初,钟枚生不敢写申诉信,因为,很多写申诉信的服刑人员因此被批斗。


  1963年,一名分队长看了他的材料,认为他是冤枉的,动员他写申诉材料。于是,他开始写申诉信,但一直没有回音。1964年搞“四清”时,他的弟弟写了封申诉信,请大队干部群众签名盖章,提出要无罪释放钟枚生,但是,“四清”干部不同意。


  1971年初,钟枚生获释。此时的农村,已取消公共食堂,但仍处于高度统一的集体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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