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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大律师网 2018-09-21    人已阅读
导读: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消费者被欺诈或者购买产品不合格等现象。当作为消费者,我们权益受到侵犯时,维权投诉应找哪个部门?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应具备哪些材料?怎么打消费侵权官司?

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2018年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应具备哪些材料?

2018年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要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其内容如下:

  (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等;

  (4)、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5)、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消费者怎么打消费侵权官司?

2018年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1)要明确谁有起诉权。俗称告状,也称打司,指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也就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所涉及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诉权的一方可起诉。

  (2)要明白告谁告谁,也就是如何确定被告的问题。消费者确定被告时,可以按照以下几项确定:

  ①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以销售者为被告。

  ②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以销售者或者或者生产者为被告。

  ③销售者在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服务者为被告;如果该损害是因为服务者使用缺陷产品而造成的,消费者还可以以产品的销售者、生产者为被告。

  ④如果原销售者、生产者或者服务者发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可以以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为被告。

  ⑤如果通过租借、转让等方式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消费者可将该经营者或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作为被告。

  ⑥消费者因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将经营者作为被告;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住址的,消费者可将广告发布者作为被告。

  (3)要明白向哪个法院起诉。这就涉及人民法院的管辖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规定,受害的消费者在致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拒绝赔偿时,可以向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产品责任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受害者也可以直接向上述人民法院起诉。另外,根据诉讼金额大小及案情繁简,应向不同级别的法院提出诉讼。一般讲,诉讼金额较小且案情简单的,向区、县法院起诉;纠纷金额较大、案情比较复杂的,以段涉及外商、外资的,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相关事宜。如提交起诉状正、副本,提交证据,交纳诉讼费用等。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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