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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食物中毒如何举证?2018年酒店食物中毒赔偿标准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18-10-15    人已阅读
导读:现在亲朋好友时常去外面的饭店或者酒店聚个餐已经非常普遍,虽说一些酒店饭店的饭菜很馋人,但是不得不说对于食物的安全卫生方面依然是一个卡关。本来开开心心的想要出去好好轻松下,却因食物中毒的问题受了罪。那么,餐馆食物中毒如何举证?2018年酒店食物中毒赔偿标准是什么?生活中食物中毒属于意外险吗?

餐馆食物中毒如何举证?

餐馆食物中毒如何举证?2018年酒店食物中毒赔偿标准是什么?

  中毒事实就是证据,无需其他证据,只要不是故意诬陷,并对中毒存在重大质疑,就可以报案、并提供线索。

  一、涉嫌重大刑事案件无需其他证据:

  1、食物中毒事件直接危害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属于重大事件,社会危害极其巨大,影响极其恶劣,这类案件,属于紧急情况,只要当事人存在重大质疑,就可以报案,并且应该立即报案,无需其他证据。

  2、必须是客观上真实发生了食物中毒,可以怀疑某对象,但切不可诬陷。由于属于重大案件,如诬陷,涉嫌诬陷犯罪。只要不存在诬陷,就可以报案,并应立即报案。

  二、涉嫌重大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有责任主动搜集证据、介入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

  1、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2、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2018年酒店食物中毒赔偿标准是什么?

餐馆食物中毒如何举证?2018年酒店食物中毒赔偿标准是什么?

  食物中毒是指患者所进食物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性疾病。根据病因不同可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先调查取证,然后向卫生部门报告,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主要是用于取证),饭店如果调查属实严重会触犯刑事责任,如果没有严重后果一般就是行政罚款和赔偿。赔偿一般包括交通费,通讯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及补偿。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如有证据确认受害人系因酒店提供的会品中毒,酒店应补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术后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应要求对方就补偿项目,补偿金额作出明确的承诺,你若同意,双方签字生效。如对方无诚意,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生活中食物中毒属于意外险吗?

餐馆食物中毒如何举证?2018年酒店食物中毒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个体因食物中毒是不属于意外的。

  “食物中毒”:要分情况而论!对于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毫无疑问的属于意外;但是对于个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则不能归为意外。因为如果你吃的是常规的食物很有可能是你体质问题导致的,比如各种过敏或其他的,属于病理性范畴;如果你吃的是坏的变质的或较危险的食物,如发芽的土豆或没处理干净的河豚,那么就不能满足“非本意”这个条件,这种结果属于完全可预见的,和酒驾这种情况类似,所以对于个体性“食物中毒”,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赔的。

  食物中毒的关键,是毒素对人体的侵害,类似蛇咬中毒,它符合意外伤害事故的4个要素,即非本意的、外来的、非疾病的、突发事件,属于意外事故。但有些由细菌感染引发的不适,比如因个人体质关系或普通感染所引起的肠胃炎等,则不应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所以实际操作中,对单独个体食物中毒的案件,食物中毒的认定上较困难。国家也制定了《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医院和保险公司会按照国家标准判断是否达到食物中毒程度。

  当医院收到疑似食物中毒患者时,会及时取样化验,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技术、学术上的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会由3名副主任医师以上食品卫生专家评定。在确定为食物中毒后,医院会按一定程序上报区级疾病控制中心备案。保险公司会根据医院和疾病控制中心的报告,来判定是否属于食物中毒,给予意外险赔付。有的保险公司为避免引发争议,直接把食物中毒列入意外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中。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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