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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从哪些方面正确认定招摇撞骗罪?

大律师网 2019-02-03    人已阅读
导读:一些人为了获取钱财,冒充军职人员,就行招摇撞骗。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同时也抹黑了军职人员的道德风范,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那么招摇撞骗罪数额如何认定?2019年从哪些方面正确认定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数额如何认定?

2019年从哪些方面正确认定招摇撞骗罪?

  一、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5)犯罪目的的不同。

  二、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前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019年从哪些方面正确认定招摇撞骗罪?

2019年从哪些方面正确认定招摇撞骗罪?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

  (三)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遇或者荣誉待遇等。但要注意的是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

  (四)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以及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以上两种行为必须同时存在,才可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出于虚荣心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则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什么?

2019年从哪些方面正确认定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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