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9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如何量刑?

大律师网 2019-08-20    人已阅读
导读:拒绝黄赌毒,维护身心健康!我国《刑法》规定有传播淫秽物品罪,那么,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又是如何认定该罪?如何量刑呢?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2019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如何量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

       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2、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3、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

2019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如何量刑?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看:

  (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9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如何量刑?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