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施工人存在以下情形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5、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合同;
6、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所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挂靠合同无效可要回质保金
根据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也就是说,任何建筑工程挂靠合同都是违法无效。在实践中,工程挂靠合同无效常见情形有: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而当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施工人是可以要求发包人返还的质保金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时,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该相互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应该赔偿对方因此遭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按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施工人在挂靠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要求发包人返还质保金的。如果协商不成的,当然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是案件情况复杂,或涉及金额大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这样往往能更好更快地追回质保金等相应的款项。
挂靠协议无效,管理费不一定退。
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合同无效时,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挂靠人是可以要求被挂靠人返还管理费、质保金等费用的。
但建筑工程作为涉及到人身财产、社会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活动,法律对此有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挂靠协议无效的,法院有权依照民法相关规定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
也就是说,挂靠人支付给被挂靠人的管理费会被法院没收,被挂靠人是没有管理费退还的。
当工程挂靠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后,挂靠人不能在用被挂靠人名义承揽建筑工程的,建议尽量和被挂靠人协商退还管理费事宜,可适当让步争取达成退款协议。要是无法协商或确有采取法律措施追偿的,可先向专业建筑工程律师进行详细咨询,根据专业律师分析实际案情给出的法律意见,再决定是否起诉更为妥当。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