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1)自动丧失。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2)申请丧失。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3)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1)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2)对中国人而言,不承认外国国籍。
(3)对多重国籍外国人:经常居住地的国籍优先,无经常居住地的以最密切联系地的国籍为准。
(4)对无国籍外国人:经常居住地国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