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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工资怎么算?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让员工上班是加班吗?

大律师网 2020-02-20    人已阅读
导读: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研究的不断推进,而各地政府也采取有效强制措施进行传播控制,近期疫情形势没有爆发阶段那么严峻,只是还是不能掉以轻心,让病毒有机可乘,而随着疫情形势能有力控制之后,为了让经济能够尽快恢复运转,大部分企业也在近期陆陆续续复工,一个“特别”的春节假期结束了,但是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检疫人员、防护用品工作人员都是属于少休、无休的,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疫情防控需要加班工资”的相关内容,那么,因疫情防控需要可以让员工加班吗?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工资怎么算?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让员工上班是加班吗?下面一起去看看吧,欢迎阅读。

因疫情防控需要可以让员工加班吗?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工资怎么算?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让员工上班是加班吗?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以下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的可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若因为抗击疫情需要,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劳动者必须服从。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工资怎么算?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工资怎么算?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让员工上班是加班吗?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了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日,包括春节假期3天。因此,此次延长的3天假期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该规定,延长的假期应该属于缩短工作时间而形成的休息日。

  因疫情防控、承担保障等任务不能休假或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加班的工资支付:

  1.标准工时制:应安排职工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属休息日加班,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未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应视同正常出勤,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时长计入所在周期核准出勤小时数,超出周期工作时长的需要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作制: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员工上班是加班吗?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工资怎么算?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让员工上班是加班吗?

  鉴于疫情的严重性与紧迫性,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相继出台规定,在2月3日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延迟复工。对于延迟复工期内企业安排员工上班应否支付加班费的问题,网上说法莫衷一是。

  在当地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安排员工上班应否支付加班费,应当结合企业性质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定来确定。

  首先,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在延迟复工期的工作日内安排员工上班的,不属于加班。例如,北京市明确规定,在2月9日24时前,该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

  其次,所在地方政府对延迟复工不做强制要求或者授权企业自行决定复工时间的,劳动者在延迟复工期间的工作日上班,企业也无需支付加班费。例如,四川省规定,除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外,省内其他各类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北京市则规定,除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外,在2月9日24时前,其他企业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应当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员汇聚、集中。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四川省对企业是没有延迟复工要求的,而北京市也不禁止不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在延迟复工时间安排员工上班。因此,无论是四川还是北京,在这个期间的工作日安排员工上班,是不存在支付加班费一说的。

  最后,所在地政府对延迟复工有强制要求的,如果企业自行安排员工在延迟复工期上班,如何处理?企业在地方政府强制规定的延迟复工期自行安排上班,违反了行政规定,当地政府可以根据相应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但对于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正常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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