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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裁员赔偿可以延迟发吗?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的区别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0-02-25    人已阅读
导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为其形势严峻,往年早已正常复工今年的复工时间却一再推迟,而在公司每日都在支出没有进项,还要负担租赁办公场所租赁费用和员工工资及一些杂项,公司在无法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公司在员工工资支出上已经不堪重负,会选择以“裁员”来进行自救,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疫情裁员”的相关内容,那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裁员赔偿可以延迟发吗?公司遇到什么情况才能裁员?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的区别是什么?下面, 一起去看看吧。

疫情期间公司裁员赔偿可以延迟发吗?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裁员赔偿可以延迟发吗?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的区别是什么?

  在疫情期间可与公司方积极协商赔偿方案,如若不合理,可以寻求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具体为:

  (1)公司以裁员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需要满足法定情形。如单位确因疫情原因造成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员。

  (2)如同意裁员的,请主张经济补偿金。按照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为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

  (3)员工对裁员不服的,认为公司裁员构成违法解除的,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是否构成违法解除要看公司裁员是否符合法定理由以及法定程序。至于工资结算到10日,因裁员后劳动者未提供劳动,故工资可结算至当日。而公司承诺赔偿等疫情结束后发放,而并非不予发放,在特殊时期可以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公司遇到什么情况才能裁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裁员赔偿可以延迟发吗?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裁员不是想裁就能裁的,为了保护职工的利益,法律规定公司必须要在满足条件之后才能进行裁员:《劳动合同法》在第四十一条列举了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

  1、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

  (二)企业裁减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了裁员的人数要求及程序要求。实践中一般召开裁员动员大会或裁员情况说明会,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参加,至少被裁人员需要参加并签到,并将相关文件发给到会人员。在程序上需要注意与解雇一样,需要提前三十日。

  (三)五类人员禁止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以上五类人员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特定的对象不得裁减。

  (四)三类人员在裁员时需优先留用: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另外,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的区别是什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裁员赔偿可以延迟发吗?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的区别是什么?

  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不同的裁员形式赔偿也是不同的。合法裁员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并支付经济性补偿。非法裁员为未按照法律规定裁员,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的。

  第一、合法裁员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合法裁员的经济性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非法裁员的经济性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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