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0疫情工资发放新规 疫情待岗发放生活费有多少钱?

大律师网 2020-02-25    人已阅读
导读: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的复工的时间已经较往年迟,虽然大部分受疫情影响有限的地区已经开始陆续复工逐渐恢复正常的经济运转,但还是疫区仍在大量的人员在待岗,未能提供正常的劳动,这部分工资的发放问题是大多数人的疑问,大律师网小编今天就给大家带来“疫情工资发放”的相关内容,那么,2020疫情工资发放新规 疫情待岗发放生活费有多少钱?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发全额工资吗?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2020疫情工资发放新规

2020疫情工资发放新规 疫情待岗发放生活费有多少钱?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疫情待岗发放生活费有多少钱?

2020疫情工资发放新规 疫情待岗发放生活费有多少钱?

  国务院有过类似的规定,《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八条:“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但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各地不同,从目前收集的资料来看分四档:

  第一档: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市、天津市;

  第二档: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

  第三档: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5%:陕西省;

  第四档: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北京市、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

  结论: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还未提供劳动的,应当向职工发放生活费,标准各地不一,详见当地规定。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发全额工资吗?

2020疫情工资发放新规 疫情待岗发放生活费有多少钱?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也就是说,为了防止新冠肺炎的传播,除特殊行业必须开工外,很多公司优先采用灵活办公方式在家办公,但是,在家办公也属于正常提供劳动,公司可以打卡考勤、分配任务和指标,使用原有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员工,考核达标的话,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阅读全文

本文内容已加载完,预计阅读时间过长

若问题相似且紧急,试试在线直接问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