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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三级响应级别是指?下调至三级响应有什么根本变化?

大律师网 2020-03-16    人已阅读
导读:截止目前,多省市已下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一级响应到现在大部分省市下调至三级响应,这也是全民“抗疫”后的结果,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相关内容,那么,疫情三级响应级别是指?三级响应需启动什么方案?调整响应级别有哪些根本变化?下面,一起去阅读了解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有哪些?

疫情三级响应级别是指?下调至三级响应有什么根本变化?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以下情形的都是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我省在内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我省在内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省,并有扩散趋势;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在我省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州。

  (4)霍乱在1个市州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州,并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省,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1次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50人以上;死亡5例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省人员感染或死亡。

  (13)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4例,流行范围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19例;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

  (3)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市州所在城市首次发生。

  (4)1周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含100人);中毒人员在100人以内,死亡1—9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不良反应和接种事件。

  (8)1次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10—49人;死亡4人以下。

  (9)市州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9例。

  (2)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1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市区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疫情三级响应级别是指?

疫情三级响应级别是指?下调至三级响应有什么根本变化?

  一级应急响应是指一定区域内出现严重的社区爆发流行,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能力严重不足、需要外部支援;三级应急响应是指一定区域内出现聚集性疫情,有出现社区传播的风险,需要由省级统筹组织协调应对。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Ⅰ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

  一级响应(Ⅰ级):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二级响应(Ⅱ级):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三级响应(Ⅲ级):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四级响应(Ⅳ级):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调整响应级别会有哪些根本变化?

疫情三级响应级别是指?下调至三级响应有什么根本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以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

  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急处置工作;

  调整为二级响应,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调整为三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调整为四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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