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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法律赔偿规定 拖欠工资怎么办应该找哪一个部门?

大律师网 2020-03-28    人已阅读
导读:为了实现自我价值、获取劳动报酬用以生活支出等原因进行劳动,如果用人单位时常拖欠工资势必导致劳动者生活无以为继,影响到劳动者生存,但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现象还是经常发生,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拖欠工资”的相关内容,那么,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法律赔偿规定 无故拖欠工资如何认定?拖欠工资怎么办应该找哪一个部门?下面,一起来阅读了解吧。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法律赔偿规定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法律赔偿规定 拖欠工资怎么办应该找哪一个部门?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何为“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并未作出界定。《对〈劳动报酬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规定,《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劳动报酬均属无故拖欠。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无故拖欠工资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法律赔偿规定 拖欠工资怎么办应该找哪一个部门?

  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劳动报酬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四条第二款明确,“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包括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若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欠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法律所要规制的对象。实践中因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和职工罢工、人事负责人拒绝交接考勤等客观原因,延迟发放劳动报酬,不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不能作为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

拖欠工资怎么办,应该找哪一个部门?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法律赔偿规定 拖欠工资怎么办应该找哪一个部门?

  1、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申请劳动仲裁: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3、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均规定了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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