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一飞机坠毁】3月29日,在菲律宾马尼拉的尼诺伊·阿基诺机场,应急人员在事发现场工作。
马尼拉国际机场管理局发表声明说,坠毁的是一架“西风”小型民用飞机,这架飞机当时正准备执行一项医疗救援任务,飞行目的地是日本,机上共搭载8人,其中包括2名乘客和6名机组人员。
马尼拉国际机场管理局说,当地时间晚上8时左右,这架飞机在马尼拉的尼诺伊·阿基诺机场起飞时坠毁,现场燃起大火,机上8人全部遇难。
菲律宾民航局已经派出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希望逝者能安息!那么,关于空难,有哪些法律知识需要知道的?首先当然是关于赔偿。空难受害者能获得哪些赔偿?发生空难国家会赔偿?
一般情况下,空难罹难者家属及受伤乘客获得的赔偿包括两部分:
第一,承运人(航空公司)所承担的赔偿。
第二,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即航空意外伤害险。
航空意外伤害险是保险人对乘坐航班的中外旅客,在航空运输中由于意外事故遭受的人身伤亡给予一次性赔偿给付的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是,从被保险人踏入保险单上载明的航班(或等效班机)的舱门时开始,飞抵目的港后走出舱门时为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自伤害发生日起180日内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按所附给付比例表进行一次性给付。
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的前提是,旅客在登机前已经由其本人或旅行社代为购买了航空意外伤害险。如果没有购买,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比如“5.7”大连空难中,就有44人(此数字还有待进一步确认)购买了航空意外伤害险,因此,这44人除可以得到航空公司所支付的赔偿金外,还可以得到保险公司所支付的赔偿金(每一保单20万元人民币)。
航空公司的赔偿又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因飞机坠毁对地(水)面第三人所造成的伤害而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是对乘坐该航班的乘客所造成的伤害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国际上,空难赔偿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不可抗拒的力量导致的空难,如突发的自然灾害或极端天气等;第二种是由于飞机制造商,航空公司或机场的人为疏失导致的安全事故,这种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前者是限额赔偿,无权多要,由相应的保险公司承担,具体数字各个国家不一样。后者是需要法庭裁判,如果责任方错误严重是要惩罚并增加赔款,牵扯到精神损失费等等相应要求会不会被法庭支持;错误不严重也有很多赔偿方法如协商解决,余生金额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一条 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
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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