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0年驾驶证扣12分新规定 驾驶证扣12分怎么学习?

大律师网 2020-05-08    人已阅读
导读: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是12分,如果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驾驶人,需要参加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大律师网小编今天就给大家带来“驾驶证扣12分”的相关内容,那么,2020年驾驶证扣12分新规定 驾驶证扣12分后果有哪些?驾驶证扣12分怎么学习?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2020年驾驶证扣12分新规定

2020年驾驶证扣12分新规定 驾驶证扣12分怎么学习?

  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中驾驶证扣12分的相关规定有:

  第十五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第七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第八十二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八十七条校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驾驶证扣12分后果有哪些?

2020年驾驶证扣12分新规定 驾驶证扣12分怎么学习?

  驾驶证实习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十年有效期或长期有效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不参加学,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校车驾驶员有记满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驾驶证扣12分怎么学习?

2020年驾驶证扣12分新规定 驾驶证扣12分怎么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适用于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时间为7日,包括网络教育和现场教育,现场教育时间不少于2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3小时。

  驾驶人可以前往当地的车管所、交警大队或交通安全服务综合管理平台

  网址:https://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等进行申请学习。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申请 现场教育 或 现场+网络教育 方式来完成满分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完成满分学习后,请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满分审验业务】→【满分教育申请】进入审满分教育申请流程。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注册的个人用户。

  办理流程: 【选择城市】→ 【教育方式】→ 【选择场次】→ 【确认申请】→ 【申请成功】

  1.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步骤1:【选择城市】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现场教育城市。请从列出的城市中选择一个教育城市,点击【下一步】。

  【阅读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如下图所示。同意的,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2【教育方式】

  步骤2:【教育方式】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教育方式,并确认现场教育天数(系统自动计算最少需要参加现场教育天数,选择天数不能少于该值)。选择"现场+网络教育"方式,请确保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电脑、摄像头、带宽)。 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场次】。

  步骤3:【选择场次】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教育日期、教育地点,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列表中选择相应天数的教育场次。确认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确认申请】。

  步骤4:【确认申请】

  在该步骤,用户请认真核实申请信息,当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

  用户申请成功后,进入步骤5【申请成功】。

  步骤5:【申请成功】

  在该步骤,用户已申请成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相应的教育场次完成满分教育。

  打印凭证:

  用户可以点击【打印凭证】按钮打印申请受理凭证(需安装pdf阅读器)。

  2. 注意事项

  (1)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七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三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五日: 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②校车驾驶人; ③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全部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 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②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 ③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2)申请成功后,参加教育有效期3个月,可以通过窗口提出1次延期申请,申请后延期3个月。有效期内未完成教育的,教育记录作废,需重新申请满分教育。

  (3)申请参加网络教育时,请按要求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

  (4)申请参加现场教育时,请选择就近现场教育地点,并根据场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 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满分教育。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