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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离婚前转移财产怎样认定?离婚前转移财产有什么后果呢?

大律师网 2020-06-09    人已阅读
导读: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但是夫妻感情已经破时,则利益至上,这时候很容易发生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离婚转移财产”相关内容,那么, 离婚前转移财产怎样认定?离婚前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离婚前转移财产会有什么后果呢?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离婚前转移财产怎样认定?

2020年离婚前转移财产怎样认定?离婚前转移财产会有什么后果呢?

  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包括: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5、因此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或恶意负债的形式是多样的,其配偶应注意平时就多收集财产线索,比如相关的凭证、发票等书面材料,以备在诉讼中作为证据适用。

  离婚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其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其中一方利用伪造的债务关系,企图将伪造的债务变为夫妻共同债务,让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以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将依法保护利益被损害的一方权益,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前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2020年离婚前转移财产怎样认定?离婚前转移财产会有什么后果呢?

  主张隐匿、转移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处分权,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共同存款往往由其中一方进行保管。一旦双方产生感情危机或者感情破裂,控制财产的一方如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难以知情,往往难以举证。

  法官在此提醒夫妻双方在生活中要了解彼此收入及消费情况、要知晓共同财产的大致数额以及存放地点,以免万一感情破裂,给予对方滋生隐藏、转移的土壤,在分割财产中难以举证,难以维权。

  有以下两种情况:

  1、对方有转移财产意图但尚未开始转移

  在进行离婚诉讼前,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形式防止其进行婚前财产转移。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

  (1)诉前保全是指当事人尚未起诉前就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要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15天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护。

  (2)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藏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申请法院采取的财产保护措施。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2、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一定要小心谨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着手收集: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记开户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将款转至何处以及何时转移,均可以查清;

  (3)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5)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6)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或者私自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前转移财产会有什么后果呢?

2020年离婚前转移财产怎样认定?离婚前转移财产会有什么后果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分处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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