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0网络诽谤罪的构成要件,网络诽谤主要特点

大律师网 2020-06-11    人已阅读
导读:网络诽谤也是可以收集证据然后起诉的,而且在网络上进行传播的会带来更多的不良影响。但我们首先要知道网络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特点又是什么呢?下面由大律师网来讲解。

网络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2020网络诽谤罪的构成要件,网络诽谤主要特点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网络诽谤主要特点

2020网络诽谤罪的构成要件,网络诽谤主要特点

  网络诽谤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对网络诽谤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实践中在认定上存在很大分歧,因此,如何通过具体情节确切认定,确定罪与非罪,乃至归责都至关重要。

  互联网的出现将影响传统诽谤法的许多方面,尤其是跨国诉讼问题。互联网比传统出版和广播技术的普及和便利,信息交流的快速、便捷,极大地改善了公民的言论自由。

  网络交流可以轻易跨越国界,比如居住在美国的被告,可能将诽谤信息传到英国,如果被告在诽谤诉讼有利于原告的管辖区(英国)答辩,那么被告就可能要收敛一下他们的言论以遵从原告国家对言论有较多限制的法律。理论上,遭受互联网诽谤的原告,可以在有利于自己的管辖区(英国)内,对处于有利于被告的管辖区(如美国)的诽谤者提起诉讼。

  对于一个对言论自由有较多限制、新闻媒体较多为政党服务的政府来说,互联网上的诽谤无疑是一个恐怖的东西。持不同政见者如果想向他们的祖国传播诽谤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很容易地办到,而且能够远距离做到。受到诽谤的政府官员甚至难以找到诽谤的来源。传统媒介信息主要由官方提供,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以及政府官员本人在互联网上成为人人可以评论的对象。

网络诽谤维权方法

2020网络诽谤罪的构成要件,网络诽谤主要特点

  1、公民如遇到网络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期间,报案人可向受案单位咨询办理情况。陕西首例网络诽谤案庭审现场

  2、新规中“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是以实际点击为准,相关统计情况属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报案人并不需要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报案人相应情况。

  3、报案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是视具体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报案材料将有差异。因此,建议公民报案时先与受案单位联系,确定所需材料后备齐相关资料前往报案。

  2013年,中国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司法解释今天起实施。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