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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发生工伤后员工如何处理流程?

大律师网 2020-06-16    人已阅读
导读:“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这句口号想必大家并不陌生,但是有时候意外总是不经意间发生,在遭遇工伤时不仅身体疼痛,还有对于工伤保障的迷茫和无助,大律师网小编今天带大家认识“工伤”,那么,发生工伤后员工如何处理流程?单位不报工伤的法律后果有什么?发生工伤后员工如何处理流程?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发生工伤后员工如何处理流程?

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发生工伤后员工如何处理流程?

  从受伤之日起一月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劳动者也可以自行申请。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之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工伤发生后30天内单位未为员申请工伤认定,并且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

  办理申请工伤认定主体可以是受伤劳动者本人,也可以是受伤劳动者家属。一般来说,劳动者在哪个社保局(或社保分局)缴交社会保险的即到该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缴交社会保险,则需要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企业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

  工伤认定以后,如果劳动者认为其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单位不报工伤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发生工伤后员工如何处理流程?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关于这一规定,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

  一是用人单位支付待遇的期间。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或者没有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该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支付该职工待遇的期间为从职工发生工伤之日到认定为工伤之日。

  二是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的项目。这一期间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该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单位支付。其中既包括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也包括按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保险条例》这样规定,目的在于促使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时,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2020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发生工伤后员工如何处理流程?

  工伤赔偿请求的计算方法:

  1、医药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北京市目前标准为50元/天。

  3、交通费:按两地往返交通费凭据报销。

  4、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最长不超过24个月。

  5、生活护理费:评残前按护工工资支付,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8、1-6级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9、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基数为北京市平均工资,各地平均工资不同应以当地数据为准。

  10、5-10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基数为北京市平均工资,各地平均工资不同应以当地数据为准。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北京上年度社平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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