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热线为 12348,是全国统一服务号码。
“48”取“司法”的谐音,“12348”是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简称。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部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创造出来的一个新生事物,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措施。
开通“12348”专线,把司法行政部门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紧紧连为一体,形成配套、联动的服务机制。
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服务范围:
(一)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
(二)协调法律服务机构,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三) 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法律援助要由本人亲自申请,确实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己申请的,可以书面委托别人办理。但有一些例外情况:
(一)申请人是未成年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但是,代理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则应当是与该争议无利害关系的法定代理人。
(二)申请人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通过其近亲属代为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机构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或者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对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但是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0日。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同级人民政府将在收到重新审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法律援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