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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个伤残等级?2020伤残待遇每月多少钱?

大律师网 2020-06-18    人已阅读
导读:劳动能力鉴定是指运用医学的方法、手段,对伤病人员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技术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依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的伤残待遇不同。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劳动功能障碍”相关内容,那么,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个伤残等级?劳动功能障碍伤残等级鉴定有哪些程序?伤残待遇每月多少钱?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个伤残等级?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个伤残等级?2020伤残待遇每月多少钱?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分别为一至十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的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劳动功能障碍伤残等级鉴定有哪些程序?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个伤残等级?2020伤残待遇每月多少钱?

  (1)被鉴定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辅助检查,检查结论与鉴定材料由指定医疗机构转交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2)要求被鉴定人补齐资料或需进一步检查的,被鉴定人应当按规定时间补齐资料或者进行检查、治疗;被鉴定人未按规定时间补齐资料或者进行检查、治疗的,视为放弃本次鉴定。

  (3)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功能障碍一至十级伤残待遇是怎样?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个伤残等级?2020伤残待遇每月多少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参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参保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参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参保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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