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2020年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大律师网 2020-06-19    人已阅读
导读:“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句话是每个在外务工劳动者的愿景,如果不幸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遭受到事故伤害是可以申请工伤的,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工伤治疗或其他工伤赔偿费用,能分担企业用工风险,也能让职工能及时获得救治和赔偿。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工伤”的相关内容,那么,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申请工伤材料不全怎么办?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2020年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A、《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B、《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C、《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2020年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材料不全怎么办?

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2020年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