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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北京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

大律师网 2020-07-01    人已阅读
导读: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那么,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有何区别?哪些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北京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下面跟大律师网北京刑事案件律师一起去看看吧。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有何区别?

哪些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北京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

  1、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发生,而刑事责任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3、构成的主观要件不同:

  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因此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但相较于刑事责任要轻得多,主要看它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

  我国的民法和刑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主要是区别就是民事案件由民法来解决,刑事案件由刑法来解决。其中刑事案件是比较重大的案件,对于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对于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而民事案件可以说是群众之间的琐碎小事,不构成严重的后果。

哪些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哪些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北京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

  (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

  (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打砸抢”致人伤残的。

  (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

  (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的。

  (9)盗窃案。盗窃枪支弹药(含小口径步枪)、爆炸物品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600元以上的。盗窃财物虽不足上述条款所列数额,但造成造成严重后果、撬盗保险柜、连续撬门破锁多户,或者其他作案手段恶劣的。

  (10)骗案。使用各种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参照盗窃案标准执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造成一定后果的。

  (11)抢夺案。抢夺公私财物的(参照盗窃案立案标准执行);抢夺枪支、弹药的。

  (12)敲诈勒索案。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13)伪造货币、有价证券。伪造国家货币和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伪造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总面值在300元(含本数在内,下同)以上的;贩卖、运输、窝藏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而使用、存储、夹寄、数额在300元或10张以上的;故意使用、贩卖、运输、窝藏伪造的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非法获利500元以上的;教唆他人伪造、贩卖、运输、窝藏、使用、存储、夹寄伪造的国家货币或有价证券和票据的;走私伪造国家货币;窝藏或出具伪证,包庇伪造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犯罪分子的;包庇贩运或大量投放假币犯罪分子的。

  (14)经济合同诈骗案。明知没有履行全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全同发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式、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用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15)集资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

  (16)贷款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17)票据诈骗案。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18)信用证诈骗案。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

  (19)信用卡诈骗案。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0)保险诈骗案。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1)伪造公文、证件、印章案。伪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文、证件、印章,造成一定后果的。

  (22)拐卖人口案。以营利为目的,拐卖妇女的,或者拐卖儿童的。

涉及刑事案件必须请律师吗?

哪些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北京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

  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是有必要的。当然前提是如果你有经济条件。但是对于事实清楚,定性无争议的小案件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但是事先就相关情况咨询一下律师还是有必要的。

  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中的作用: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7、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作用: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三)审判阶段律师的作用:

  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这个阶段叫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教授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4、认真研究案情,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就重大疑难聘请国内著名的刑事专家提供权威意见支持辩护观点;必要时,可以请有影响的媒体监督、呼吁,以保证公正的审判;

  5、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理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6、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7、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与否的合理建议;

  8、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上诉。

  (四)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1、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2、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得失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有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工作。

  (五)律师代理申诉的作用:

  1、会见申诉人,调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针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思路,并征求申诉人的意见;

  2、精心准备申诉材料,提交有关机关,在合法的范围内,多方寻求影响申诉立案。申诉材料非常关键,申诉不是必须审理程序,立案的概率很小,申诉材料不成功,根本无法进入申诉程序。

  3、进入审理程序以后,申诉律师的代理工作和一审辩护律师的工作相近。最后,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的成功辩护将是被告人的最后一线生机。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北京刑事案件律师为您解答关于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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