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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晋中低保一个月多少钱?晋中低保申报条件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0-07-03    人已阅读
导读:山西省晋中市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区域分为四类,分别执行545元/人/月、595元/人/月、630元/人/月和645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区域分为四类,分别执行4860元/人/年、4920元/人/年、5040元/人/年和5100元/人/年。具体哪些区域执行哪个标准,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带来“晋中低保政策”为大家解答,那么,2020年晋中低保一个月多少钱?晋中低保申报条件是什么?晋中低保申请审批的基本程序有哪些?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2020年晋中低保一个月多少钱?

2020年晋中低保一个月多少钱?晋中低保申报条件是什么?

  2020年3月19日晋中市民政局、晋中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晋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调整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此次低保标准调整所需资金,在中央、省、市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各县(区、市)财政及历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结余资金负担。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为:

  一、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一类:榆次区,645元/人/月;

  第二类: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630元/人/月;

  第三类:太谷县、祁县、平遥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595元/人/月;

  第四类:榆社县,545元/人/月。

  二、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一类:榆次区, 5100元/人/年;

  第二类: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5040元/人/年;

  第三类:寿阳县、昔阳县,4920元/人/年;

  第四类: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4860元/人/年。

晋中低保申报条件是什么?

2020年晋中低保一个月多少钱?晋中低保申报条件是什么?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对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仍无法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

晋中低保申请审批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2020年晋中低保一个月多少钱?晋中低保申报条件是什么?

  1.申请程序。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并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人应填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并如实提供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婚姻状况、疾病、残疾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等。失业人员应当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授权审核审批机关进行核对。

  2.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在村(居)委员会设置的公开栏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程序。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审查、抽查、公示后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低保的,从批准之日起,按月通过社会化发放保障金;不予批准的,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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