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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养孩子?领养后反悔可以退回吗?

大律师网 2020-07-06    人已阅读
导读:收养孩子对收养人及被收养人都是变化的开始,无论是生育子女亦或是收养子女都是需要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的,故此,收养孩子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程序要求,且不能轻易反悔,不然收养又被弃养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领养孩子”相关内容,那么,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养孩子?领养孩子要办理哪些手续?领养后反悔可以退回吗?下面,一起阅读了解。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养孩子?

2020年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养孩子?领养后反悔可以退回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领养孩子要办理哪些手续?

2020年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养孩子?领养后反悔可以退回吗?

  合法收养子女流程收养应该按收养申请、部门审查、有关部门登记的顺序来办理收养的相关手续。

  申请:申请收养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

  审查:登记机关在收到收养申请的有关材料和证件以后,依据收养登记原则及法定条件,认真审查收养人提交的资料,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如果符合收养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进行登记,且将会发给当事人《收养登记证》,其中收养关系在登记日之后得到认证。自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也符合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法律的权利与义务;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符合法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法律关系。被收养的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会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失。

  详细程序: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4、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5、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领养后反悔可以退回吗?

2020年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养孩子?领养后反悔可以退回吗?

  如下情况其实是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

  按照正常的领养程序,孩子出生后要先在亲生父母那里落户,然后才能被合法收养。就算是福利机构的弃婴,也要先经过60天的公示后,才能合法收养。通过合法途径收养的孩子,在送养人和收养人双方协调同意后,可以合法解除收养关系,进而将孩子送回送养人处。若送养人因某种原因,不愿意再接收孩子,根据《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规定,转移监护权,应由司法部门判决。

  一般情况下,养子养女未成年,养父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如果收养人(养父母)、送养人(孩子的亲生父母或福利机构)以及孩子(10岁以上)这三方意见达成一致,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如果送养人是孤儿院,孩子年龄又超过10岁以上,则需要在征得孤儿院和孩子的同意下,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虽然看起来法律规定得很灵活,但它也是以“有利于被收养孩子的抚养和成长”为最高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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