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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财产怎样认定?2020年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大律师网 2020-07-22    人已阅读
导读:虽然自独生子女政策出台之后,家庭大多数是三口之家,但有些子女结婚加上孙子孙女能构成六口人共同生活,而共同生活经常会出现财产混同的问题,这部分混同的财产就是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是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和贡献,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家庭共同财产”的相关内容,那么,家庭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家庭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家庭共同财产怎样认定?

家庭共同财产怎样认定?2020年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家庭财产一般是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的简称,家庭财产是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参与共同劳动所创造和贡献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主要类型包括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通常,对家庭共有财产关系的认定,首先要区分动产、不动产。动产以占有为公示标志,其共有状态虽然有时难以直观判断,但借助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动产取得的原因、各当事人的出资以及对动产的实际使用状况等,可以作出综合判断;而对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的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辆)、不动产(如房屋)等的共有关系认定,则主要通过登记来判断。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判定,一般可以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 家庭成员是否存在共同生活关系;

  (2) 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是否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

  (3)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家庭财产共有的约定,如约定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等。

家庭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家庭共同财产怎样认定?2020年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家庭财产,即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也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财产。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1、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其中包括双方或一方劳动所得财产,双方或一方所得遗产或受赠的财产。

  3、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子女,但父母有平等的管理权)。

  4、还包括父母、祖父母以至兄弟姐妹的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家庭共同财产怎样认定?2020年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家庭成员之间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事物也比较复杂,参与经济活动的同时面临经济风险,当风险形成时,为了规避风险的负担,家庭成员之间总是通过财产所有关系的转换来规避债权人的债务履行。部分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名下,实践中操作和判断也是难度较大。

   一是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认定与处置。

  执行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审查被执行人从事的经营活动、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是否相符,能否说明合理的来源和去向。如果发现未成年子女名下有与其年龄不相符的大额财产,且无法说明正当来源的,应当认定为其为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别是在被执行人对外有巨额负债,其未成年人子女名下却出现大额存款,这与常理相悖,法院应予以予执行。

   二是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名下财产的认定与处理。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是其基础关系决定财产的共有性质。《物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但不动产登记并非行政确权,不动产登记仅仅起到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所以,实际产权人和登记产权人并不一致时,办理产权登记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财产的权属性质,若产权属于共有人,共有人都有依法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权利。这说明,如被执行人是共有人之一,虽然登记在其他共有人名下的财产仍可执行。另外,按照《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42条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受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可见对于家庭成员所负债务有证据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可以用家庭共有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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