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纠纷案件属于民事领域,民事诉讼程序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因此房产买卖纠纷诉讼一般需要3至6个月的时间。
诉论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民事权利进 行保护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设立的目的是防止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有义务加以 保护,而一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虽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方以已经过了诉论时效进行抗辩时,权利人的胜诉权就会消灭, 最终的结果就是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第1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论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188条第2款 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报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般来讲,商品房买卖纠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 说,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起3年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我国《民法总则》第195条还规定,诉 讼时效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原因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 计算。由此可知,如果方当事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催告对方履行义务,那么诉讼时效就中断了,重新开始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购房者在权 利受到侵害时,一定要积板地及时地主张自身权利,切不可息于行使权利,以免带来不利的诉讼后果。
房产买卖纠纷律师收费是根据案情和涉及的标的同具体的律师协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律师所、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当事人的要求及案件标的等都会影响律师的收费标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聘请律师的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
1、计时收费
按照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计费工作时间确定费用,办理法律事务需要一名以上律师的,可按实际办理人数累加计收。
收费标准为:50元--1000元/小时。律师事务所可在此范围内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职称级别、业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
2、计件收费
按照办理一宗法律事务、咨询一次法律事务或代写、制作一件法律文书所收取的费用。
收取标准为: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律师事务所可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风险代理
是指律师事务所在受理业务时,委托人事先不支付费用,而在协议中约定业务收费与服务结果挂钩,律师事务所承担可能难以足额收取服务费用的风险,先期委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根据物价部门规定,律师事务所在进行风险代理时,按照不超过案件标的额30%的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