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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大律师网 2020-08-29    人已阅读
导读:上班族每日都风雨无阻的出门上班,而上下班途中经常是人群和车辆通行的高峰期,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当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非本人故意或主观原因导致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工伤”的相关内容,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6、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家中正常路线图;个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本人机动车复印件。属于暂住本市人员,还应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东出具的租房证明、房东联系电话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需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单方交通事故的,也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8、属于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逃逸证明》。

  9、受伤职工的劳动保障卡复印件,若为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工伤认定申请表》备注一栏中注明劳动保障卡号和暂住证编号,未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员工请先到本局结算中心大厅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劳动保障卡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10、证人证言2份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处理,然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及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住院原始发票(已由商业保险支付的要提供原始发票和商业保险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区分交通事故责任,按责任支付医疗费用。

  1、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工伤医疗费由责任对方负担;

  2、对方付事故部分责任的,工伤职工可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工伤医疗费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扣除统筹外费用和由对方及商业保险负担的部分,剩余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对方负事故全责或部分责任而无能力支付的,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人民法院的无偿还能力的证明,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其工伤医疗费,医疗费发票须是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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