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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41岁律师三周内连抢5家银行 连抢银行犯什么罪?

大律师网 2020-10-23    100人已阅读
导读:【美国41岁律师三周内连抢5家银行】2020年10月21日,据每日邮报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于10月20日晚间逮捕了一名41岁的律师,该律师在三周内连抢了5家银行,在他正准备抢劫第6家银行时被捕。目前等待开庭审理,那么连抢银行犯什么罪?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据每日邮报2020年10月21日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于10月20日晚间逮捕了一名迈阿密律师,他涉嫌是南佛罗里达地区一名连环银行抢劫犯。在被捕前的过去三周内抢劫了5家银行,当他正准备抢劫第6家银行时被捕。

  根据警方的调查,自9月30日以来,南佛罗里达地区的富国银行、大通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银行发生多起抢劫案

  据报道,霍纳克毕业于杜克大学法学院,并于2008年加入律师行列,曾是佛罗里达马丁内斯-莫拉莱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但该公司的一名合伙人表示,他两年前就失踪了,再也没见过。

  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连抢银行犯什么罪

美国41岁律师三周内连抢5家银行 连抢银行犯什么罪?

  抢劫银行仍按抢劫罪处罚。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依法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美国41岁律师三周内连抢5家银行 连抢银行犯什么罪?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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