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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出境有没有限制条件?驱逐出境怎么执行?

大律师网 2020-11-30    人已阅读
导读:驱逐出境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外籍入境的人员,触犯我国法律的人员可能会被驱逐出境。那么驱逐出境有没有限制条件?驱逐出境怎么执行呢?大律师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疑惑,下午有所帮助。

驱逐出境有没有限制条件

驱逐出境有没有限制条件?驱逐出境怎么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驱逐出境是有限制条件的,例如驱逐出境只适用外国人、外国人触犯我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人持有我国合法居留的证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决定取消其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

  (一)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处驱逐出境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在中国境内居留未达到规定时限的;

  (五)不适宜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怎么执行

驱逐出境有没有限制条件?驱逐出境怎么执行?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的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我国政府承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执行机关应当事先与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联系,通报被强制出境的人员的情况,抵达口岸时间、交通工具班次、出境乘用的航班号、车次、时间,以及其他与协助执行有关的事项。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

  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从边境通道出境的,要监督其离开我国国境后方可离开。

驱逐出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驱逐出境有没有限制条件?驱逐出境怎么执行?

  第一种观点认为,驱逐出境是一种刑罚方法。按照《刑法》第35条的规定,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这完全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并且它只能由人民法院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所以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种观点认为,驱逐出境既不在《刑法》第33条规定的主刑之中,也不在《刑法》第34条规定的附加刑之列,并且它既可以由法院判处,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命令宣布,所以,驱逐出境不是刑罚,而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种观点认为,驱逐出境既是一种刑罚方法,又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当驱逐出境由人民法院判决时,它是一种刑罚方法。因为根据《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概念,可以认为驱逐出境是一种对外国人的特殊的刑罚。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驱逐出境可以作为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也就是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命令宣布。因此,驱逐出境不仅是一种法院宣判的刑罚方法,而且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刑法》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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