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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不适能否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程序步骤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20-12-08    人已阅读
导读:行政拘留有条件限制,并不是任何人都适用于行政拘留。那么身体不适能否行政拘留吗?行政拘留的程序步骤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身体不适能否行政拘留

身体不适能否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程序步骤是怎样的?

  身体不适能否行政拘留,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患有不适用行政拘留的疾病时,暂时不执行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拘留所条例》

  第十八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治疗工作。

  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的,由拘留所所长批准,并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拘留所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

  第十九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行政拘留的程序步骤

身体不适能否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程序步骤是怎样的?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对抗拒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方法,必要时可使用戒具。

  2、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碍侦查”的情形,不必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被拘留的人属于犯罪集团案犯,或者与犯罪集团、团伙有牵连,由于其他案犯尚未被捉拿归案,其被拘留的消息传出去,可能会引起其他同案犯的逃跑、自杀、毁灭或伪造证据等情况发生,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的人与其犯罪有牵连,通知后可能引起转移、隐匿、销毁罪证。实践中,也常常会有一些无法通知的情形,如被拘留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地址不明,或者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24小时以内难以通知到,也有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无所在单位等。

  3、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行政拘留的时间怎么算

身体不适能否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程序步骤是怎样的?

  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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