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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血罪该如何认定?强迫卖血罪立案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1-01-06    人已阅读
导读:强迫卖血罪根据其字面意思也不难理解,就是以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医院每年供血都是比较紧俏的,血液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大律师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强迫卖血罪”的相关内容,那么,强迫卖血罪该如何认定?强迫卖血罪立案和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强迫卖血罪该如何认定?

强迫卖血罪该如何认定?强迫卖血罪立案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构成本罪必须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卖血的行为。暴力、威胁是本罪的手段行为或方法行为,如果不是用暴力、威胁而是教唆、帮助他人卖血,则不构成犯罪。用暴力威胁方法以外的其他强制方法,如麻醉方法,也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应按相应的犯罪处罚。

  (二)本罪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界限

  两罪在使人卖血上完全相同,也往往具有谋利的非法目的,犯罪对象都可以是不特定的他人,但它们的区别是明显的。

  1、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是强迫行为,即以暴力、威胁方法迫使他人卖血的行为;而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客观行为是组织行为,被组织者是自愿卖血而不是被迫卖血。

  2、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对象则原则上为多人,通常是3人以上,但如果组织行为是出于概括的故意而反复多次实施,则每次行为的被组织者也可以是一人。

  3、处罚也不同。本罪之所以重于非法组织卖血罪,是因为本罪侵犯了三种直接客体,而后者侵犯了两种直接客体。

强迫卖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强迫卖血罪该如何认定?强迫卖血罪立案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十三条[强迫卖血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应予立案追诉。

强迫卖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强迫卖血罪该如何认定?强迫卖血罪立案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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