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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吗?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

大律师网 2021-03-04    人已阅读
导读: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都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还能寻求调解、申请仲裁和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今天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带来“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的相关内容,那么,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吗?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吗?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吗?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吗?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可以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包括:当事人必须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达成调解调解协议必须出于自愿,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达成的调解书内容必须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劳动合同约束力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吗?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

  根据人民调解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经过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即与生效裁判一样具有了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在民事纠纷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了在劳动关系中,法律更加侧重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外,劳动争议纠纷往往是给付内容和身份关系交织的纠纷。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就劳动争议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达成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能直接获得强制执行力。从性质上看,此时的调解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同,要使其获得强制执行力,还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程序。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不包括对身份关系的确认。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在协议内容限定为给付内容的前提下,可以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而获得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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